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齐扎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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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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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齐扎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齐扎拉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齐扎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齐扎拉利用担任迪庆州委常委、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州长,迪庆州委书记,云南省委常委、迪庆州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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