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蓝先锋】以青春之我 护法治之光
最高检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回应社会关切,最高检将及时发布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工作信息等内容。
2026-01-0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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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的话 新时代法治征程上,青年检察干警是冲锋在前的生力军。为展现他们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的实干风采,检察日报《先锋周刊》特推出“青蓝先锋”融媒栏目。该栏目聚焦优秀青年干警、检察英模及创新团队品牌,以鲜活叙事呈现干警成长心路与办案故事,用多元视角彰显他们践行“三个善于”的实践成效,让检察正能量直抵人心。

栏目首期紧扣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邀请4位参与办理的案件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的检察官,分享他们直面复杂案情、锤炼出庭本领的奋斗历程。庭审是检察履职的“试金石”,更是检察官的“练兵场”,透过这些故事,既可见法庭交锋中的专业坚守,更能感受他们以热情赴使命、以实干护公正的昂扬姿态,读懂新时代检察干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初心使命。

解码“AI生成”的谎言

讲述人: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

四级高级检察官 仇怡然

我的电脑桌面,至今仍珍藏着一幅名为《人民盾牌》的插画——这是插画师张女士在案件尘埃落定后,亲手绘制赠予我的。凝视这幅画,2025年那场北京首例AI侵犯著作权刑事案的庭审便清晰浮现——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评议组全程旁听评议的重大案件,其中的法理交锋与履职坚守,始终滋养着我的检察初心。

2025年4月,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检察官仇怡然(中)与同事讨论案件。

“检察官,您说他们凭什么用AI当借口,就说这不是侵权?”时间回溯到2025年3月,张女士的话让初涉知识产权检察领域的我心头一沉。彼时,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中,“AI生成”的技术描述晦涩难懂,而辩护律师“技术中立、何罪之有”的主张,更让案件审理充满挑战。

作为公诉人,我深知此案是对AI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边界的探索。庭前准备的首要难点,是破解“技术中立”的辩护迷思。为摸清AI制图的核心逻辑,我们特邀检察技术专家深度参与,反复调整参数模拟图片生成过程,最终精准锁定关键事实:犯罪嫌疑人通过输入关键词、预设低创设性参数的简单操作,生成了与张女士等7名权利人11幅美术作品实质相同的图片,并非自主创作新作品。

我们摒弃传统示证模式,制作多媒体示证材料,将涉案网店图片溯源比对、AI生成与原作品像素级差异、被告人获利流水等关键证据进行可视化呈现。同时,我们从法律适用、技术原理、客观事实三个维度构建答辩体系,预设“AI生成物非复制品”“主观追求不同”等辩护观点的应对方案。

2025年6月的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最高检评议组全程旁听更让我倍感使命在肩。法庭辩论环节,辩护律师果然提出“技术中立”“AI生成物具有独创性”等意见,主张被告单位仅为技术服务提供者,不构成侵权犯罪。我沉着应对,通过多媒体示证清晰展示作品实质相似性,用技术数据戳破“独创性”谎言;阐明“技术中立不能成为侵权犯罪的免责金牌”,界定利用AI实施复制发行行为的法律性质;再以被告人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证据,证明其主观明知且具有营利目的,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临场应对有理有节,答辩及时有力,清晰明确,具有针对性。”评议组成员、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霍冰华的评价,既是肯定更是期许。这场庭审的胜利,不仅在于回击了辩护意见,更在于用专业素养破解了技术变革带来的司法难题,让AI时代的公平正义掷地有声。

最终,法院当庭判决被告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罗某、姚某等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判决生效后,我们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建立AI生成内容标识与审查机制。如今看到相关机制落地见效,我深刻体会到,高质效办案既要办好个案,更要以司法之力推动行业治理、守护创新生态。

从面对AI技术的迷茫,到庭审中的从容交锋;从聚焦个案办理,到以检察建议延伸履职,这起最高检评议案件让我的专业能力快速提升,更让我领悟到新时代检察官的使命担当。作为青年检察官,面对日新月异的技术变革,唯有以开放心态主动学习,以严谨态度履职尽责,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那些沉默都有迹可循

讲述人: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

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 刘金泽

岁末年初,案头堆起厚厚的卷宗与材料,我正着手梳理全年办案总结时,目光落在了“潘某‘零口供’抢劫杀人案”的庭审评议通报上——这起刚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优秀公诉庭”的案件,不仅是2025年办案工作的亮眼成果,更让我更深体会到团队青年检察官们“螺旋式成长”的轨迹。

2024年3月,某小区地下车库发现一具裸尸,现场既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凶器,这个只有一个出入口的“密室”中,究竟藏着怎样的真相?同年11月,公安机关将这起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作为重罪检察部门负责人,我带领团队对案件进行细致审查。

“我不认识那个女的,我们只是偶遇,也没跟她打招呼。”“我在小区里捡了几件衣服,不想要又扔到垃圾桶了。”讯问中我们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零口供”案件,犯罪嫌疑人潘某到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且有两次犯罪前科,反侦查意识强。同时,其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实施犯罪,并无直接证据,案件办理难度较大。

我们研判后认为,突破困局的唯一途径就是依靠环环相扣的间接证据链。围绕案发现场已调取的监控视频中“地下车库二人进、一人出”这一线索,我和同事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并引导公安机关扩大排查范围,梳理出166小时的视频资料,为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锁定潘某作案时机奠定基础;针对潘某关于被害人衣物系“拾荒所得”的辩解,我们找到关键证人对视频中被害人的影像及衣物进行辨认,结合衣物上检测出含有被害人及被告人的生物性物质,证明了潘某存在事后毁灭关键物证的可能,有效补强物证关联环节。

2025年7月17日,案件开庭,最高检第五评议组也全程到场观摩。面对依然拒不供述的潘某,我们打破常规讯问模式,采用“层层递进+精准设靶”的讯问策略。“你有两次盗窃前科,案发前经济状况极差,为何频繁出现在案发小区?”“你称与被害人偶遇,为何监控显示你主动招手示意,且二人通话时间分秒不差?”“你说衣物是捡拾所得,为何上面同时留有你和被害人的生物痕迹?”一连串的针对性发问,逐步暴露其辩解中的逻辑漏洞。当我们当庭播放标注关键节点的监控视频,清晰指出其案发后戴手套多次丢弃被害人衣物的反常行为时,潘某的心理防线逐渐瓦解,辩解出现了明显矛盾。

为让合议庭直观感知案发现场的空间关系,我们创新引入三维建模与高斯泼溅技术,将复杂的地下车库结构、被告人行动路线、物证分布位置转化为动态可视化画面。法庭辩论环节,我们围绕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将全案证据按“事前预谋—事中施暴—事后毁证”三个阶段系统梳理、分类呈现。针对辩护方提出的“无直接证据”抗辩,我们明确回应:“166小时监控视频全面排除他人作案可能,生物物证证实被告人与被害人存在直接接触,‘四轨迹’数据精准锁定其作案时空,这些间接证据环环相扣、形成完整闭环,证据形成了严谨的排他性,足以还原案件真相。”

庭审结束后,最高检第五评议组对该案办理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们“庭前准备充分、讯问策略精准、技术应用得当,充分展现了重罪检察工作的专业素养与团队协作精神”。法院最终全部采纳公诉意见,以抢劫罪判处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公诉人的成长,从来都藏在每一份证据的细致打磨里,躲在每一次逻辑的严谨推演中,显在每一场庭审的实战淬炼中。这次办案经历让我更加坚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融入证据收集、庭审指控、技术应用、团队协作的每一个细节。

从“慌兮兮”到“安稳稳”

讲述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

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 从鑫莎

“只要一想到家里曾经进过贼,我就觉得慌兮兮的。”2025年7月,办理田某盗窃案时,被害人在案发现场说的这句话,至今仍回荡在我耳边。这起看似案值3万余元的“小案”,却是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参评案件,也正是这场办案经历,让我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了更深刻的体悟。

阅卷时我便发现,这起案子远非表面那般简单。被告人田某否认实施过盗窃行为,对资金来源、去向的供述前后不一,甚至多次变换。他有多次盗窃前科、熟悉案发地环境,反侦查意识强。而且,案发现场无监控,现场提取到的DNA系多人混合,虽然鉴定检材中有9个位点与田某的DNA位点相符,但无法出具排除性鉴定意见,缺乏定案的直接证据。

困境面前,我决心从间接证据入手,织密证据链。围绕报案侦破全流程、田某往返杭赣的行动轨迹,我逐份审查在案材料,不放过任何细节;对田某在出租车上使用现金的视频申请图像鉴定,固化失窃财物与田某包内财物的关联性;多次勘查案发现场及周边,还原涉案人员行动路线,在扎实的证据支撑下形成内心确信,最终以盗窃罪对田某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田某一会儿辩称“3000元打车钱是从江西带来的”,一会儿又改口“是在山上捡的8000元”,试图混淆视听。我沉着应对,先出示田某朋友的证言和交易记录,戳穿其谎言——证据清晰显示,田某出狱后全靠朋友接济,根本无力携带3000元来杭州。紧接着,我逐帧播放出租车现金支付视频,结合图像鉴定意见指出,田某离开杭州时包内钱款远超8000元,与被害人报案所述损失金额十分接近。面对田某的狡辩,我接连追问:“钱从哪里捡的?整捆的还是散的?100元的多还是50元的多?”同时提示法庭注意其辩解的不稳定性,以及与在案证据的矛盾之处。

“‘零口供’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同样可以定罪。”当我发表公诉意见时,旁听人员纷纷点头认可,最高检第五评议组成员也对庭审效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案精准展现了公诉人以证据为核心构建指控体系的能力,庭审应变与论辩水平可圈可点。

最终,法院当庭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件办结了,但被害人那句“慌兮兮”始终提醒着我:基层检察工作中的每一起“小案”,都连着群众的安全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就是要在证据审查上较真、在庭审指控上用心,用扎实的履职回应群众期待。

修复每一块“璞玉”

讲述人: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检察院

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骆谦

提及那起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优秀公诉庭”的案件,最高检第七评议组的评价仍清晰在耳——既彰显法律威严,又饱含司法温情,尽显未检工作的专业化与人性化。这份认可,总将我的思绪拉回2025年2月的午后。

彼时,我院小坪宝未检工作室里,暖阳照在堆叠的卷宗上,却驱不散满屋凝重。近60名未成年人卷入的聚众斗殴案,因跨区域作案、责任界定难,我和同事已经连续攻坚半月。梳理证据间隙,一名父亲攥着衣角急切求助:“检察官,我女儿实际年龄没那么大。”这群十六七岁的少年,或辍学打工、或身着校服,只因义气卷入冲突,却不知行为的法律代价。女孩父亲的话如重锤击心——年龄核查偏差,不仅会改变案件定性,更会扭转一个孩子的人生。

2025年3月,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骆谦(左二)带领办案团队结合智慧未检系统研究分级干预方案。

带着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我决定从“人”出发,为每一块“璞玉”找到最适合的修复方案:将1名成年人分案起诉,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对3名情节较重的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彰显法律威严;对1名在校生依法适用不起诉,保留其升学机会;对2名情节轻微者作不起诉处理,给予他们改过空间;对31名未达追诉标准的参与者,我们没有简单一放了之,而是量身定制帮教计划,联合关工委打造“耆暖小坪宝”品牌,让“五老”志愿者的陪伴成为他们回归正途的“助力剂”。

那个陷入“年龄疑云”的女孩,始终是我心中的牵挂。我依法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三轮取证,走访其出生地,调取医院与户籍存档,委托专业机构做DNA鉴定,最终确认其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协同将其送入专门学校矫治。

在一次次梳理证据、复核细节的过程中,我更加确信:细节是不可逾越的底线。阅卷发现部分讯问笔录缺少合适成年人签名,我们立即制发侦查监督通知书督促整改;深挖线索,成功追诉2起盗窃漏罪,不让违法者逃脱;建议法院启动庭前会议,集中解决管辖、回避等问题,促使1名拒不认罪者当场认罪认罚,为庭审高效推进筑牢基础。

庭审中,我们摒弃“冰冷示证”,将社会调查报告、“一人一册”帮教档案带入法庭,用文字图片还原少年们的成长轨迹与家庭背景。针对“械”的认定、抢夺甩棍反击是否属正当防卫等焦点,结合事实与法律逐一回应,既坚守法律底线,也不让少年因不懂法承担过重代价。法庭教育时,谈及父母期待与未来可能,不少少年红了眼眶、低头忏悔。这场庭审,既锤炼了我的专业能力,更让我读懂未检真谛——它从不是单向惩处,而是带着温度的双向救赎。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我们为8个涉案家庭开展19次个案帮教,指导家长搭建沟通桥梁;走进校园、社区举办防欺凌法治漫画巡展,用少年易懂的方式传递法治理念;针对外宿、飙车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如今,辖区未成年人犯罪率显著下降,这份成效让所有付出皆有回响。

回望此案,我愈发清晰地体会到,要做好未检工作,就是要以严谨细节守住法律底线、以司法温情点亮希望之光。作为新时代未检检察官,我愿始终做少年成长路上的“护苗人”,让每一颗迷途的“种子”都能重新扎根土壤,向阳而生。

记者观察

真评实练淬硬功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核心标志性职能,是刑事检察的“看家”本领。如何不断提升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水平?2025年4月至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部署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至今仍是检察官们热议的话题。

作为首度覆盖全国的出庭支持公诉情况“大体检”,评议活动力度空前——从评议范围看,覆盖省、市、县(区)三级检察机关;从案件类型看,涵盖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等5个刑检条线,并重点选取重大疑难复杂等存在一定办理难度的案件评议;从评议人员配置看,评议组成员均为从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条线挑选出来的精兵强将。半年时间里,在最高检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统筹指挥下,各刑事检察厅协作配合,省级检察院积极组织落实,最高检10个评议组现场评议222件案件。

“实打实,动真格”,这是记者跟庭评议报道期间,从各方听到最多的反馈声音。法庭上,检察官作为出庭公诉人会遇到各种不确定情况,如辩护人“证据突袭”、被告人当庭翻供等,时刻考验出庭公诉人的当庭指控、论辩和应变能力。评议组成员深入庭审一线全程观摩,在庭审结束的第一时间组织复盘、研讨,对在庭上听到、看到、感受到的情况进行专业点评和指导,不仅归纳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更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剖析问题,并给出意见建议,推动被评议单位形成“庭审—评议—改进”的高效闭环。一位受邀参加评议活动的政协委员感叹:“这是一场真刀真枪抓真本领的练兵活动,全程没有任何花架子,只为提升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

评议活动挖掘出不少优秀的公诉经验做法。记者注意到,各地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的需求,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积极邀请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关键侦查人员出庭,强化指控犯罪力度。更让人欣喜的是,法庭上,“老中青”公诉团队配置屡见不鲜,年轻公诉人在资深公诉人带领下,通过办理一个个疑难复杂案件快速成长,公诉经验得以薪火相传。

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只是手段,加强公诉能力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才是根本目的。诚如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总结会上提出的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此次评议活动为新的起点,将评议活动的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崔晓丽)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整理:简洁 潘志凡 谈颖颖 张德辰 史隽 张永睿 周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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