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5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升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效能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中央重点党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刊
2026-01-1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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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追赃战果连连,跨境腐败治理持续向纵深推进,对外讲好中国反腐败故事……一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不断铲除涉外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积极加强反腐败国际传播,反腐败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始终保持追逃追赃强大攻势

2025年7月24日,“百名红通人员”周静华从泰国被引渡回中国,实现亚洲地区“百名红通人员”清零;相距不到一周,“百名红通人员”梁锦文回国投案,成为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第64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频传的捷报,正是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一刻不停歇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的生动诠释。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进入攻坚期,不少时间跨度长、工作难度大的积案难案实现突破。中央和地方各级追逃追赃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重点个案攻坚,精准制定实施工作策略,不断取得新战果。持续深化国企、金融等重点领域追逃追赃力度,将涉嫌巨额贪腐的四川省成都市某国企董事长易某、北京市某金融企业董事长孔某等从境外快速缉捕遣返。加大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分子追缉力度,将湖南省长沙市一起“校园餐”腐败案件外逃涉案人孙某从境外追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追,将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梁小菲等一批重要涉案人从境外缉捕归案,有力保障了其他重要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据统计,“天网2025”行动1月至11月共追回外逃人员782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61人、“红通人员”36人,“百名红通人员”2人。

追逃追赃,人要归案接受法律惩处,钱也不能留在境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多措并举全力追赃挽损。首次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境外追赃挽损专项行动,对腐败案件中的未追回境外赃款进行摸底统计,分类施策、因案施策开展国际追赃工作,对金额特别巨大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综合运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内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手段,加大对境内外涉案资产追缴力度,2025年1月至11月专项行动共追回赃款236.57亿元;加强反腐败与反洗钱协作配合,部署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双查”,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惩治力度,持续打击利用地下钱庄、虚假贸易、离岸公司、虚拟货币等方式跨境转移非法资金的行为,着力阻断赃款外流渠道;积极推进国际资产追缴合作,与亚洲、欧洲、大洋洲等地多国开展执法司法合作,冻结一批职务犯罪外逃人员的境外涉案财产,推动外方登记执行我国法院作出的没收裁定。

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全链条防逃体系。坚持追逃不止步、防逃再加码,进一步在境内扎紧“笼子”,让企图外逃者放弃幻想、插翅难飞。梳理分析近年来新增外逃案件特点,查找防逃工作漏洞,部署各省区市重点关注“逃逸式辞职”等情况,强化对“裸官”等重点人群的防逃措施,健全防逃预警机制;对近五年新增外逃案件逐一开展“回头看”,督促落实追逃追赃和追责问责事项;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逃工作,严肃查处新增外逃案件背后的移民中介、地下钱庄、偷渡团伙,织牢织密以人、证、钱为重点的全方位防逃体系……一项项有力举措正持续筑牢防逃堤坝,有效打破腐败分子外逃的幻想。

反腐败国际合作既关系国内法治,又关系涉外法治,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加强追逃追赃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打法律战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举办全国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业务培训班,近300人参训,多措并举培养办理涉外腐败案件的专业人才。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追逃追赃,综合运用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刑事司法协助、多边执法合作机制等渠道,有效提升引渡和遣返质效。

纵深推进跨境腐败治理

跨境腐败治理是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构建惩治腐败有效闭环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应有之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持续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境外经营行为,推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为跨境腐败治理效能的提升提供重要保障。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发挥跨境腐败治理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作;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境外合规监督检查等机制,强化合成作战;推动有境外业务的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进一步完善跨境腐败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境外监督力量;指导省级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专门机构、配齐配强专业力量,推动跨境腐败治理向地方国企延伸覆盖……得益于这些有效管用的举措,跨境腐败治理工作机制越来越健全、越来越顺畅。

跨境腐败治理是系统工程,必须同步推进跨境腐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起草反跨境腐败法,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加大跨境腐败案件查办力度,严查内外勾结、损公肥私、损害国家利益、破坏国家形象的腐败问题,严查境外项目巨额亏损背后的腐败问题;把查办案件与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结合起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在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的同时,不断完善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推动相关单位健全监管制度,推动查办跨境腐败案件的质效有效提升。

建立完善境外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是跨境腐败治理的必然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督促推动各类企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境外经营行为。深化境外违规投资经营、违反财经纪律侵吞公款、境外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重大项目风险管控,强化重点援外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推动健全境外投资内控机制。既开展专项整治,又强化风险防控,正有效推动境外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提升“走出去”企业廉洁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

廉洁丝绸之路建设既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也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已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继续办好“一带一路”参与企业廉洁合规经营培训班,邀请更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加入《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推动秘鲁、伊拉克加入《北京倡议》,宣介推广《“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

左图:红通人员”周静华被引渡回国。右图:“百名红通人员”梁锦文回国投案。

拓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朋友圈”

腐败是人类的共同敌人,反腐败是各国的正义事业。中国始终是反腐败国际合作的积极推动者和实践者,注重在国际场合中积极引领反腐败国际合作潮流,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尊重与支持。

2025年9月1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指出,“成员国将继续就反腐败工作开展协作,呼吁国际社会拒绝为腐败犯罪分子提供庇护”;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韩国庆州举行,会议宣言指出,“认识到腐败跨境流动扭曲市场、侵蚀公众信任,造成威胁和不利影响。拒绝为腐败分子及非法资产提供避风港”……中方“拒绝腐败避风港”等理念再次引领形成国际共识。

积极参与反腐败多边合作,彰显全球治理的中国担当。推进联合国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建设,迄今已有130多国240多个反腐败执法机构加入网络。深化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框架下反腐败合作,国家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二十国集团反腐败部长级会议并作主旨发言,为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积累反腐败合作成果;派团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高级别会议并发言,积极为担任2026年反腐败工作组主席铺垫预热。成功举办亚洲监察专员协会会议和“开展有效监督,维护群众利益”国际研讨会,扩大我国反腐败国际影响力感召力……一项项积极参与反腐败多边合作的扎实举措,正有效推动全球反腐败秩序向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

讲好中国反腐败故事,不断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深入宣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宣介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增进外方对我反腐败理念的理解认同;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生动讲好中国反腐败故事;举办面向共建“一带一路”伙伴国、有关发展中国家的反腐败研修班,分享中国反腐败成功经验;加强同周边和发展中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追逃追赃重点国家对口机构交流合作,加快推进双边交流机制化建设,与意大利国家反腐败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不断拓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朋友圈”。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6年第01期,作者:窦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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