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文决定!
云南警方
讲述云南公安故事,搭建警民沟通桥梁。
2026-01-30 19:49
关注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着力以交通文明促进城市文明

昆明市政府决定

自2025年12月25日起

在全市范围组织倡导

推动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

安全管理工作

并制定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佩戴头盔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以下简称《方案》)

一起来关注

👇👇👇

(滑动查看)

按照《方案》,全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分步实施、渐次推进的原则开展,分为“宣传引导、依法管控”个阶段

宣传引导阶段

从即日起开始,并长期坚持。坚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驾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头盔的浓厚氛围,为后续试点及依法管控工作奠定基础。宣传引导期间将大力开展佩戴头盔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骑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提升公众认可度和自觉性。

公职人员带头,提升对市民群众规范佩戴头盔的引领效应。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的监督管理,鼓励引导门店为新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配备头盔,并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过程中对头盔配备情况进行宣传提示。

加强对外卖、快递等重点配送行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从业人员在驾驶电动自行车开展配送业务过程中严格规范佩戴头盔。加强对企业骑手佩戴头盔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约谈问题突出企业,力争外卖、快递等重点配送行业从业人员头盔佩戴率不低于90%。

以中小学校、幼儿园为重点,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戴帽行动”,积极宣传引导家长及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有效提升学校周边接送学生车辆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

紧盯电动自行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路段,采取定点纠处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醉酒驾驶、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同步采取“教育+引导”模式,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进行劝导及安全知识普及,进一步规范路面交通秩序。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将利用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新一轮次招投标工作和《昆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契机,督促哈啰、美团、滴滴、公共交通公司及新一轮次招投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为在用运营车辆配备头盔,并确保头盔安全、可用。督促企业为新增或更新车辆配备智能管控(即不戴头盔自断电功能)头盔,实现“戴盔用车”。将“盔车智能捆绑”作为参与经营前置必须条件。

依法管控阶段

将待新修订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明确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相关规定后,同步推动地方立法与上位法相衔接,及时对昆明市现行相关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强化依法管控。

其中,将结合新修订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立法各项工作,推动将“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纳入法律法规,为执法管理工作提供坚实法律依据。

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学法普法工作。依法依规执法,严查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

在强化源头管控方面,《方案》要求,认真研判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市场供需形势,及时发现并遏制不法商家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头盔产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深入排查生产企业、商家资质情况,对市场上销售的头盔开展质量抽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头盔的安全性能、结构设计、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发现商家存在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手段。对涉嫌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处。

据公安部门统计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

80%为颅脑损伤致死

发生交通事故时

不戴头盔的致命风险

是戴头盔的1.5倍

当事故发生时

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

死亡率下降40%

图片

△未佩戴头盔的西瓜

图片

△佩戴头盔的西瓜

头盔

对于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

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戴与不戴

有时就是生死之别

戴好盔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善待这

仅此一次的人生

!!!

无论距离长短

骑乘一定要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图片
签发丨彭晓娟 审核丨董宪 编辑丨聂孝基王婷来源丨昆明市人民政府网 @大理交警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打开客户端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