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郑建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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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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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原一级巡视员郑建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建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建新利用担任衡阳市委书记,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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