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廊坊经验”品牌|霸州法院跨案联动一揽子调解 成功化解房屋买卖纠纷连环案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03-19 09:45
关注

近年来,霸州法院深耕擦亮“廊坊经验”品牌工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强化部门联动、审执协同与全程调解,有效杜绝程序空转,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了司法温度与专业力度的有机统一,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近日,涉及房屋买卖再审审查与租金给付的关联案件中,两个部门法官开展跨案联动调解,不仅促成租金案件成功调解,更促使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以一揽子解纷实效彰显了廊坊经验的时代价值。

案情回顾:连环纠纷引诉累程序空转隐忧现

多年前,张三(化名)与李四(化名)就一处房屋达成买卖协议。此后,因房屋过户、定金支付、房屋占用费、房屋占用期间案外人租赁等问题产生争议。张三遂将李四诉至法院要求李四给付房屋占用期间的费用,法院判决李四给付张三房屋占用费。判决生效后,张三就案外人租金问题再次起诉李四。本想履行原判决的李四再次收到法院传票后,对原审案件提起再审申请。至此,一起纠纷衍生出两起诉讼案件、一起再审审查案件,双方矛盾愈演愈烈,程序空转的风险凸显。

联动破局:跨庭协同聚合力释法明理化心结

案件进入再审审查程序后,承办此案的综合审判庭法官马燕通过仔细阅卷发现,双方表面争议在于租金和占用费,实则根源在于房屋无法过户所引发的信任危机与积怨。虽然前案已就占用费作出判决,但后诉的租金案与再审申请案基于同一事实基础,如果分别审理极易导致“一案结而多案生”。因此,马燕法官先耐心听取了再审申请人李四的诉求,针对其“付了定金,不但房子没买成还要赔钱”的疑惑,她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占有使用费、不当得利以及合同解除的规定,进行了详尽解读,并释明了再审程序的功能定位与启动标准,帮助当事人理性评估诉讼风险,从“争口气”转向“算细账”。之后又联系被申请人张三,在释法明理的同时对其起诉的租金案也进行了初步了解。在此过程中,马燕法官敏锐地意识到,如果不将“租金案”和“再审申请案”统筹解决,调解就是“空中楼阁”。为此,马燕法官主动联系了正在审理租金案的胜芳法庭崔亮法官,两位法官对案情进行了“联合会诊”,认为只有将两案涉及的定金返还、占用费支付、租金收益分配等问题通盘考虑,制定一揽子解决方案,才能彻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案结事了:一调双解止纷争廊坊经验显成效

胜芳法庭崔亮法官根据沟通方案深入调解。他先采用“背对背”沟通方式,倾听双方诉求:张三坚持索要租金,李四则质疑其合理性。崔亮法官结合前案事实,逐项梳理沟通,不断缩小双方的分歧。随后转为“面对面”调解,从法理讲到情理耐心疏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放下分歧,达成一致,前审案件及涉租金案件均当庭自动履行。针对张三对于申请再审案件的疑虑,崔亮法官联合马燕法官共同答疑解惑,李四也当庭表示自愿撤回再审申请。至此,这场可能陷入拉锯的连环诉讼,在源头上被彻底化解。

司法为民:守正创新续传承提质增效惠民生

此次案件的成功化解,是“廊坊经验”在新时代司法实践中的生动体现。再审审查不仅是程序过滤的关口,更是矛盾化解的前沿阵地。法官坚持释法明理,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不同承办法官之间打破信息壁垒,协同作战,避免了就案办案的局限性,真正做到了“审理一案、化解一片”。通过跨案联调,将相互关联的纠纷一揽子解决,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力维护了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来源:霸州法院 | 编辑:杨昔泽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打开客户端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