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间赛跑!3位文博一线全国人大代表分享抢救国宝的故事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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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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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博物馆有很多宝贵文物甚至‘国宝’,它们实证了我国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要发挥好博物馆保护、传承、研究、展示人类文明的重要作用,守护好中华文脉,并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力”。《检察日报》特别邀请何毓灵、王瑞霞、汪万福等三位深耕文博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聚焦商代亚长牛尊、明代“状元卷”、敦煌莫高窟壁画等珍贵文物,解读文物背后的历史底蕴与时代价值,讲述文物保护背后的现实堵点难点,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守护中华文脉建言献策。

将法律监督深度融入

文物保护全链条

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安阳工作站站长 何毓灵

深耕河南省安阳市殷墟博物馆考古一线,我见证过商代青铜器重现世间的璀璨,也深知每一件文物的出土,都是一次与千年商文明的对话,每一次考古发掘,都是对历史密码的破译。这些沉默的文物,不仅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与血脉,更是实证中华文明绵延不断、多元一体的关键节点,守护它们,就是守护我们民族的根与魂。

亚长牛尊

在殷墟博物馆,藏着一件独一无二的商代国宝——亚长牛尊。历经三千年风霜沉淀,它纹饰精美,造型古朴,是殷墟遗址仅此一件的牛形青铜礼器,很多人惊叹它的古韵之美,却很少有人知晓,这件国宝重器,源自一场与时间赛跑的紧急抢救发掘。

2000年底,考古队在村民举报盗墓后,于零下十几度的严寒中紧急抢救发掘了殷墟一座商代大墓。墓口遍布盗洞,一度令人绝望,但考古人员坚持向下清理,最终惊喜地发现墓葬仍保存完好。这是继妇好墓之后,殷墟难得一见、完整保存的商代高等级贵族大墓。随着覆土逐层清理,570余件珍贵文物逐一出土,礼器、兵器、玉器井然摆放。历经约40天,直到农历除夕才发掘完成……

当考古队员用冻僵的双手清理出精美的青铜牛尊时,现场一片欢呼,这件被命名为亚长牛尊的文物,是殷墟迄今发现的唯一的牛形青铜容器,现在是殷墟博物馆新馆“C”位的展品。

墓主人亚长是商王朝南部“长”国的部落首领,是商王朝地位仅次于妇好的军事将领。三千年前,亚长披甲执戈,戍守疆土,为国赴难;三千年后,我们拂去千年黄土,让这位殷商将军重回大众视野,让冰冷的文物拥有了温度与故事。

一次珍贵的考古发现,一段沉睡千年的文明记忆,让我更加明白文物保护的深远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殷墟博物馆时曾殷殷嘱托,要通过文物发掘、研究保护工作,更好地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这句话一直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中,指引我深耕殷墟,守护文脉,践行一名考古人、全国人大代表的初心与使命。

如今殷墟博物馆新馆持续走红,多元传播让商文明走向大众,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背后,离不开系统化保护与法治力量的坚强护航。“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推进管理资源整合,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这为殷墟保护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我了解到,近年来,安阳市检察机关立足殷墟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实际,依托“益心邑意”公益诉讼品牌工作机制,将法律监督深度融入文物保护全链条、各环节,真正把殷墟保护纳入法治化体系,让每一处遗址、每一件文物都有法治护航。他们没有局限于传统的文物保护监督,而是紧跟文旅融合发展趋势,精准聚焦文创开发、研学运营等新业态,主动靠前监督、精准发力,既防范文创产品侵权盗版、研学活动不规范等问题,又为新业态发展保驾护航,让文化遗产保护既充满活力又合法合规,真正实现了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

我希望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行动,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渠道,让考古研究与检察监督双向赋能、协同护宝。考古研究是文物保护的基础,检察监督是文物安全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建议,进一步健全考古研究与检察监督的协同机制,让考古工作者在发掘、研究过程中发现的文物安全隐患,能够及时传递给检察机关,推动监督精准发力。同时,检察机关依法介入考古发掘、文物修复等环节,及时提供法治指导,防范法律风险,实现“发掘—研究—保护—监督”的良性循环。

此外,我还希望检察机关能联合文物、教育等部门,加强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走进高校、考古工地,为考古工作者、文博从业者开展法治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针对当前文物保护领域存在的线索发现难、监管有盲区等问题,我也将持续发声,建议拓宽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志愿者参与文物保护监督,形成“人人都是文物守护者”的良好氛围。

殷墟是中华文明探源的起点与基石,守护殷墟,就是守护中华文明的根脉。我坚信,在检察机关的法治护航下,在多方力量的协同发力下,通过常态化专项行动、多元化线索拓展、深层次协同赋能,一定能让考古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文明传播的力量,让沉睡千年的商文明在法治的阳光下焕发光彩,让殷墟这张中华文化金名片,在系统性保护和活态传承中,生生不息,熠熠生辉。

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

加强文物司法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

山东省青州市政协副主席

青州市博物馆研究馆员 王瑞霞

青州是《尚书·禹贡》记载的古九州之一,文脉悠长、底蕴深厚,历经千年岁月更迭,积淀了灿若星河的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一名长期深耕一线的文物研究工作者,我日日与文物相伴、与历史对话,在触摸每一件文物的纹路、解读每一段尘封的过往中,愈发懂得它们的珍贵——每一件文物,都是不可再生的文明瑰宝,承载着古人的智慧与情怀,记录着青州乃至中华大地的历史变迁,是我们连接过去、读懂当下、走向未来的重要纽带。

明万历二十六年赵秉忠殿试卷

明万历二十六年赵秉忠殿试卷(又称“状元卷”),是山东省青州市博物馆的镇馆之宝。它由三层宣纸装裱,封面封底系全绫装裱,分前后两大部分。前一部分是赵秉忠及其上三代的简历,为仿宋体书写。首折上方钤有篆书“礼部之印”四字方印,这一部分是被弥封的,封条上盖有“弥封关防”的长印。后一部分是正文,全文共2460字,用馆阁体小楷写成。卷首顶天朱书有“第一甲第一名”六个大字,为万历皇帝亲笔御批。卷尾则印有大学士及礼部尚书、户部尚书等9位阅卷官和1位印卷官的官职和姓名。

赵秉忠(1574—1626),字季卿,明青州府益都县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状元。他在殿试卷中用中肯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并针对时弊提出了一系列改革的建议,反映了其治国安邦的雄才大略。赵秉忠用对“实政”和“实心”的论述回答皇帝的策问。对“实政”,赵秉忠提出了要“立纪纲,饬法度”,对“实心”,则提出了要“振怠惰,励精明”。正由于赵秉忠这一番披肝沥胆的策对,使皇帝龙颜大悦,朱笔钦定“第一甲第一名”,即状元。1983年,明万历二十六年赵秉忠殿试卷由赵秉忠的后裔捐献给青州博物馆。1991年,明万历二十六年赵秉忠殿试卷被确认为国家一级文物。

我国的科举制度始于隋朝。受改朝换代、战火连绵等因素影响,存于宫中的明代及明代以前的状元卷都已散失。明万历二十六年赵秉忠殿试卷是到目前为止我国明代及明代以前唯一的一份殿试状元卷,为研究科举制度提供了非常珍贵的实物资料。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者,更是历史的镜子。透过出土的各类文物,我们能还原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风貌、民俗风情与人文精神。而要让这些历史记忆得以延续、文明价值得以彰显,最大限度发挥文物的历史价值,我认为,做好文物保护是首要前提。若文物保护出现缺位,后续的考古研究、文化传承、活化利用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在我看来,文物保护从来不是单一维度的工作,而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第一是文物的本体保护,这是文物保护的核心所在,也是我们文物工作者的日常必修课。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提升文物保护的专业技能,针对不同类型文物的特性,采取精准化、科学化的保护措施——比如针对刚出土文物表面脆弱的颜料,要采用专业技术进行固色,防止颜料脱落、褪色;针对木质文物,要做好防腐、防蛀、防开裂处理,延缓其老化速度;针对纸质文物如“状元卷”,要严格控制保存环境的温湿度,做好防霉变、防破损工作,让每一件文物都能在科学守护下,完整留存其历史原貌。

第二是文物的预防性保护与数字保护,这是新时代文物保护的重要延伸。相较于“事后修复”,预防性保护更具主动性,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文物监测机制,提前规避文物受损风险,从源头守护文物安全。而数字保护则为文物传承开辟了新路径,通过为文物建立数字化档案,不仅能实现文物信息的永久留存,更能打破地域限制,让更多人足不出户就能欣赏文物、了解文物背后的故事,真正实现“让文物活起来”。

第三,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是文物的司法保护。当前,部分文物仍面临被盗掘、被破坏、非法交易等风险,这就需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文物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文物、非法倒卖文物等犯罪行为。同时,也希望检察机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见效,补齐文物保护的法治短板,为文物保护筑牢坚实的司法屏障。

让莫高窟在法治守护中

延续光彩

全国人大代表

敦煌研究院保护研究部

副部长 汪万福

敦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精美的石窟造像和壁画,更是一段历史的记忆。这是一座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文化桥梁,承载着极为厚重的教育功能与文明传承使命。在这里,每一件文物都能成为鲜活的教材,让参观的游客触摸文化根脉、增强文化自信,更能让世界透过这些瑰宝,读懂中国的历史与人文底蕴。

莫高窟第220窟

比如莫高窟第220窟,该窟为唐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开凿,拥有莫高窟极其珍贵的明确纪年墨书题记,是初唐石窟艺术的标准窟。该窟为敦煌世家大族翟氏家族的私家功德窟,因此俗称翟家窟。洞窟位于莫高窟南区中部,形制为典型的方形覆斗顶洞窟,西壁开设佛龛,是初唐洞窟的经典形制。

该窟历史上被宋代壁画整体覆盖,初唐原作被完整封存。1943年至1944年考古剥离表层宋代壁画后,色彩鲜亮、线条完整的初唐原作重见天日,保存状态在初唐洞窟中极为罕见。历经千年叠压封存、考古剥离重现的珍贵画面,让这座洞窟成为莫高窟石窟艺术演变的鲜活标本。

莫高窟作为世界著名的文化遗产,是古丝绸之路文明交融的核心载体,凝结着不同历史时期的艺术成就、民俗风貌与宗教文化。此类保存完整、时代清晰的初唐壁画遗存,不仅填补了初唐石窟艺术研究的实物空白,清晰展现出唐宋壁画艺术的传承、革新与演变脉络,更为研究河西走廊历史变迁、丝路文化交流、古代绘画技艺与色彩工艺提供了极为珍稀的实证资料。

习近平总书记在敦煌研究院座谈时表示,研究和弘扬敦煌文化,既要深入挖掘敦煌文化和历史遗存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要揭示蕴含其中的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胸怀和文化自信,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精神支撑。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监管和合理利用,这一要求为文物保护相关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也让我们更加坚定了守护文化遗产、传承千年文脉的信心与决心。

我始终认为,做好文物保护、监管和合理利用,从来不是博物馆一家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多方协作、同向发力、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在这一过程中,检察机关发挥的作用尤为突出、不可或缺,用法治力量为文物保护筑牢了坚实屏障。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三危山采石场问题的妥善解决。三危山紧邻敦煌莫高窟,是敦煌世界遗产保护范围内的重要区域,曾经的采石活动不仅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更对莫高窟的文物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采石产生的震动可能损害壁画和彩塑,粉尘污染会侵蚀文物表面,长期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就在多方协调却难以彻底根治的时候,当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监督相关部门履职,推动采石场有序关停、生态环境逐步修复,最终彻底消除了这一威胁莫高窟安全的隐患,让千年壁画得以在安宁的环境中延续光彩。

还有一件事让我倍感振奋,就是2025年甘肃省敦煌市检察院与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建立的跨区域联动保护机制。两地都是甘肃文物资源富集之地,拥有多个珍贵文物遗址,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着地域广阔、监管难度大、协同成本高的共性问题。而这个跨区域联动机制,打破了地域壁垒,实现了两地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领域的信息共享、线索互移、协作联动。如今,两地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全域覆盖”的文物保护监督格局,有效防范了跨区域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两地文物保护工作注入了强劲动力。

当然,文物保护的有序推进,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进一步细化了文物保护的责任分工、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让文物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更是将文物保护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为世界遗产周边的生态守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未来,我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紧盯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与文物、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完善协同保护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检察机关需加强普法宣传,走进社区、校园、景区,普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让“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我也将与检察机关携手同行,共同守护敦煌千年文脉,让敦煌在法治的护航下,绽放更加璀璨的时代光彩。

(来源:检察日报·声音周刊 整理:全媒体记者 刘钊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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