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吕东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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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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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金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吕东胜(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东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吕东胜利用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镇长、党委书记,周浦镇党委书记,祝桥镇党委书记,金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请托,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物业租赁、工作调动、厂房搬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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